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滄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滄人社字〔2011〕13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2023年特崗教師專項招聘計劃和崗位空缺情況,采取選聘方式從特崗教師中為我縣教育系統招聘工作人員83名,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選聘單位
選聘單位:全縣中小學校。
二、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考核、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選聘范圍及方法
1、選聘范圍:2019年經特崗教師公開招聘聘用,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現一直在崗的鹽山縣特崗教師。
2、選聘方法:按照制定選聘方案、發布選聘公告、資格審查、考核測評、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四、選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能適應教師工作需要;
5.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要求。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參加此次考核選聘。
(二)選聘崗位及人數:
2023年全縣中小學擬面向本縣特崗教師選聘工作人員83名。
五、選聘程序
(一)發布選聘公告
在鹽山縣教育局微信公眾號及各學校公示欄進行發布,公告發布時間7個工作日。
(二)審查資格
招聘工作在鹽山縣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根據《實施方案》規定的選聘范圍以及選聘條件的要求審查資格條件。審查期間,凡發現與所要求的選聘范圍和選聘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考核測評
對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考核測評,考核測評由縣教育局具體實施。該環節包含面試、專業測評和測評小組推薦。考核測評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資格復審
對考核測評合格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體檢
考察合格的人員進入體檢環節,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無故不參加體檢及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考察
對資格復審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主要內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工作實績等,主要考察工作實績。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聘用
1、確定擬聘用人員
經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對確定為擬聘用的人員,在鹽山縣教育局及各學校公示欄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對公眾提出異議且查有實據的,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不予聘用。
2、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人選確定后,由招聘單位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連同擬聘人員名冊,按程序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并報市局備案。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鹽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鹽山縣教育局
2023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