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和《邯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下達2024年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的通知》,經魏縣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高中及職業教育教師40名。現公告如下:
一、單位概況
本次選聘的學校均為魏縣教體局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選聘方式
公開選聘采取測評、考察等方式進行,發布選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測評、體檢、考察、對擬聘用人員公示、選擇崗位、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選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學歷層次和實際能力相結合的原則。
四、選聘崗位、人數
本次共選聘40名,其中:
高中教師35名,其中限高校畢業生報考崗位21名;
例如,某崗位比例內末位有3名考生總成績相同,需要比較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如前面的報考條件都相同,需要比較“學歷(學位)較高者”。考生A具有1個本科畢業證,考生B具有1個學士學位證和1個本科畢業證,考生C具有2個學士學位證和2個本科畢業證,則這3名考生在“學歷(學位)較高者”項目上條件相同,需要進行筆試成績比較。
(四)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對應聘者進行體檢,體檢費由應聘者自理。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造成的崗位比例內空缺,按照同崗位測評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個人檔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三齡兩歷一身份”等,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造成的崗位比例內空缺,按照同崗位測評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考察合格的進入公示階段。
(六)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在魏縣黨政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進入公示環節后,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一律不再遞補。
(七)崗位選擇
對擬聘用人員,依據報考學科崗位測評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選擇聘用學校。考生測評成績如出現并列,按以下順序確定依次選擇學校: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軍人和服務冬奧大學生志愿者,學歷(學位)較高者。經過以上比較仍然并列無法確定選校順序的,由公開選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選校順序。
(八)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選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經縣人社局審核并報縣政府同意后,列入全縣教師編制和財政預算支出。用人單位與被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就業、流動、工資、社保等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在魏縣的任教時間原則不少于5年),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首聘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
七、待遇
被聘用人員,全部納入魏縣教育體育局所屬學校編制,工資列入縣財政預算支出,按國家政策確定待遇和繳納社會保險。
八、其他事項
(一)選聘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二)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選聘條件的,偽造、假冒各種證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其責任。
(三)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測評、體檢、考察、選擇崗位、報到、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四)請考生報名時,務必填寫本人常用聯系方式,確保在招聘期間保持手機等通訊設備暢通,以免影響報名、考試、體檢和考察、選擇崗位等工作。
(五)本次公開選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本方案解釋權歸魏縣2024年公開選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因工作需要,報經縣公開選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縣公開選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權根據工作進度調整各招聘環節的起始時間。
咨詢電話:魏縣人社局0310--3531201
魏縣教育體育局0310--5201512
舉報監督電話:魏縣人社局 0310--3536601
2024年6月12日
附件:1.魏縣2024年公開選聘高中及職業教育教師崗位信息表
附件1 魏縣2024年公開選聘高中及職業教育教師崗位信息表.doc
2.魏縣2024年公開選聘高中及職業教育教師崗位計劃表
附件2 魏縣2024年公開選聘高中及職業教育教師崗位計劃表.doc
3.魏縣2024年公開選聘高中及職業教育教師報名表
附件3 魏縣2024年公開選聘高中及職業教育教師報名.doc
4.魏縣教師選聘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和省屬重點師范院校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