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為滿足我市高層次教育人才的需求,結合市直中小學校教育人才隊伍現狀,經研究決定,現面向社會公開選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德才兼備,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綜合考核、注重實用的原則。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選聘范圍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教師隊伍質量,滿足我市教育系統對高層次人才的需求,將面向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應屆高校畢業生進行公開選聘。
(一)本次選聘崗位用于選聘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6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4年、2025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注意事項:未落實工作單位是指未與任何用人單位形成人事、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應屆高校畢業生畢業時間的認定以報考學歷為準。
(二)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26年7月31日,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的學歷認證報告取得時間截止到2026年7月31日。
三、選聘數額
本次唐山市市直中小學校共選聘教師42名。
四、選聘時間及地點
根據報名情況確定考試安排。具體時間地點另行發布面試通知,請考生關注唐山市教育局官方網站。
五、選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38周歲(1987年3月31日至2008年3月30日期間出生)。對于2026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到43周歲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年齡計算截止時間以報名第一天的時間為準。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國家教育部承認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
應聘人員報考時使用的學歷、學位、專業名稱須相互對應,專業名稱須與崗位條件中專業要求一致。
1.《崗位信息表》專業代碼為兩位阿拉伯數字的為學科門類,包含該學科門類全部二級學科(專業);專業代碼為四位阿拉伯數字的為一級學科(專業類),包含該一級學科(專業類)下所有二級學科(專業);專業代碼為六位及以上阿拉伯數字(含特殊字符)的為具體專業名稱。崗位條件中專業要求為具體專業名稱的,須一字不差(設定的專業名稱帶括號的,審核時含括號中的內容;設定的專業名稱不帶括號的,只審核括號外內容);專業要求為學科門類、一級學科(專業類)的,參考教育部制定的現行高等教育等專業目錄審核。
使用研究生學歷(學位)報考專業要求為本科專業類崗位時,其研究生學歷(學位)專業名稱與崗位條件要求的本科專業類所包含的具體專業名稱一字不差的,視為同一專業。
學歷(學位)專業名稱(專業類)與崗位條件要求中所包含的具體專業名稱(專業類)一字不差,但專業代碼不完全一致的,視為同一專業(專業類)。
2.歷次專科專業目錄調整、本科專業目錄調整、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調整、專業學位領域調整前的專業,由資格審查部門按照調整前后的關系進行認定;留學回國人員和其他國(境)外學歷學位獲得者或畢業于國內院校自設學科的考生,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但所學專業課程與招聘崗位專業課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該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的,經資格審查部門根據應聘人員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研究領域及畢業院校開具的學科專業證明等材料進行綜合研判同意的,也可報考該招聘崗位。
(七)具有與報考崗位相應學科要求的教師資格,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相應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證考試NTCE成績:小學教師資格為兩科筆試合格成績,高中教師資格為三科筆試合格成績)報名應聘。嚴格持證上崗,所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等須在辦理聘用手續前取得,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取消聘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列為選聘對象:
1.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2026年7月31日以后畢業的人員,不在招聘范圍。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2.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3.根據唐山市人民檢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的《對密接未成年人行業特崗人員實行入職查詢長效機制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公安機關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等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不得報考中小學校、幼兒園、文藝體育等技能訓練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為未成年人提供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青少年活動中心、少年宮、青少年科技館、少年兒童圖書館等相關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崗位。
4.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包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和《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所列情形。
六、選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6年3月20日在唐山市教育局和唐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發布公告。
(二)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準備報名材料在招聘現場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如多報崗位,一經核實,取消成績。
報名地點:唐山市第一中學(唐山市路北區翔云道369號)
報名時間:2026年3月30日至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需提交報名材料:
(1)身份證(須在有效期內)復印件一份。
(2)畢業證、學位證(二者缺一不可)復印件一份。2026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自行打印),且于2026年7月31日之前提交畢業證、學位證掃描件。
(3)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單,復印件一份。
(4)其他能證明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材料復印件一份。
(5)唐山市2026年市直中小學校教師公開選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
(6)用人單位聯系方式:
唐山市第一中學:王老師,0315-2595101。
唐山市第二中學:劉老師,0315-2599601。
唐山市第八中學:丁老師,0315-2300099。
唐山市第十一中學:辛老師,0315-2824119。
唐山市開灤第一中學:趙老師,13933332809。
唐山市開灤第二中學:李老師,17717775998。
唐山師范學院附屬小學:徐老師,0315-5750606。
(三)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依照發布的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選聘過程,凡發現應考人員提供虛假信息與選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應聘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以上相關材料原件均在報名現場核實。
(四)考試
此次考試不限開考比例,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進入考試程序,考試采取面試的辦法。報名結束后,若報考人數與選聘人數比例超過20:1時,在面試前增加筆試環節,筆試內容為相當于高考試卷難度的試題(非高考學科為本學科專業知識),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照進入面試人數與選聘人數比例為20: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若報考人數與選聘人數比例不足20:1時,直接采取面試方式進行。
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賦分。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數線60分。面試依各用人單位實際情況,采取試講、現場展示(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面試。面試結束后,出現空缺崗位從面試合格人員中遞補。按體檢人數與招聘人數1:1的比例,依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
如比例內末位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考生:退役軍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學歷(學位)較高者,報考殘疾人能夠勝任職位的殘疾人。如果以上條件均相同,都進入體檢程序,根據體檢、考核結果擇優聘用。
(五)考察和體檢
考察和體檢由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崗位,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體檢標準),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在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考試、考察、體檢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唐山市教育局(https://jiaoyuju.tangshan.gov.cn/)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在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按管理范圍分別報中共唐山市委組織部、唐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就業、流動、工資、社保等相關手續。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在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對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七、相關事宜
1.應聘人員一經正式報名后,即視為完全接受選聘公告的各項規定。
2.凡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報名、資格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3.資格審核工作貫穿整個選聘過程,凡發現應聘人員與選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信息的,取消其應聘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4.請應聘人員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因所留聯系電話無法接通所造成的后果自負。
附件下載:
唐山市教育局
2026年3月20日

